明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明溪縣井窠道路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項目房屋征收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通告
為了推進明溪縣井窠道路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項目(嶺干低洼地帶棚戶區西側地塊)房屋征收,根據《福建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第三章第十七條之規定,現將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選定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明溪縣井窠道路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項目(嶺干低洼地帶棚戶區西側地塊)范圍內的所有被征收人應當在此通告發布之日起規定期限5日內(2024年4月23日之前)協商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具體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名單附后),經50%以上被征收人簽名確認以后,以書面形式告知我局(地點:縣住建局四樓房屋征收中心,聯系電話:8755955,聯系人:沈雪蘭)。若在此期限內無法通過協商方式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則由我局于2024年4月24日上午在縣住建局七樓,通過抽簽的方式隨機選定,被征收人參加抽簽儀式的,應附本人身份證明和房屋權屬證明復印件各一份,并攜帶身份證和房屋權屬證明原件供工作人員查驗。
特此通告。
附件: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名單
明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4月17日
附件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名單
編號 |
機構名稱 |
1 |
福建國仁方略資產評估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 |
2 |
福建金諾土地房地產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3 |
廈門均達房地產資產評估咨詢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
4 |
福建華成房地產土地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三明天鴻分公司 |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