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明溪縣南山新村東側地塊周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
為實施明溪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明溪縣南山新村東側地塊周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征收土地預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圍、目的
1.擬征地面積: 0.2312公頃
2.征地范圍:東 空地 、
西 空地 、
南 道路 、
北 道路 。
具體位置詳見明溪縣南山新村東側地塊周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選址規劃紅線圖。
3.涉及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具體以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城關鄉上坊村 。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體土地用于明溪縣南山新村東側地塊周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為政府組織實施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5.征收土地實施單位:城關鄉人民政府。
二、其他事項
擬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6 日由城關鄉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土地現狀調查,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等,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鄉鎮和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及時將本公告內容通知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
土地征收及相關協議由明溪縣城關鄉人民政府負責簽訂。
我縣對上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特此公告。(本公告公示期為十個工作日)
明溪縣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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