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縣發展和改革局 關于明溪縣健身騎行道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復函
明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貴局報來《關于申請審批明溪縣健身騎行道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函》(明建函〔2024〕49號)及相關附件收悉。根據第三方評審機構專家評審后出具的《明溪縣健身騎行道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評審報告》,經研究,原則同意明溪縣健身騎行道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代碼為2412-350421-04-01-999109),現將有關事項函復如下:
一、項目名稱:明溪縣健身騎行道項目。
二、建設地點:明溪縣城區。
三、建設單位:明溪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建設規模及內容:拆舊建設騎行道長度3.74km、改造現狀騎行道長度22.98km、提升市政騎行道長度4.699km、現狀公園騎行道標線長度2.06km,總長度33.449km。
五、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項目估算總投資3799.4萬元,建設資金來源為申請上級補助及地方財政籌措。
六、建設期限:12個月。
七、招標事項:根據招標投標法、國家和我省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具體規定,施工采取公開招標方式發包事項不再核準,請嚴格依法依規認真組織開展招投標活動。鑒于該項目勘察、設計、監理單項合同估算未達到必須招標的規模標準,依法可不進行招標。
八、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項目已按規定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經明溪縣雪峰鎮人民政府審查同意,項目總體風險等級屬低風險。請嚴格落實項目風險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實維護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
請據此復函抓緊開展初步設計,深化其他相關前期工作,爭取項目盡早開工建設。
明溪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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