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文字):《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明溪縣專利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一、背景依據
2022年5月,縣政府辦公室印發《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明溪縣專利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明政辦規〔2022〕2 號)(以下稱“原辦法”),明確我縣專利獎勵相關政策并頒布實施,實施以來,已對全縣2021-2023年間獲得授權的407件專利及獲評福建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單位進行獎勵,累計發放獎勵金110.6萬元。原辦法的實施,對于鼓勵創新創造,引導企業加強自主核心技術研發,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起到很好的推動作用。
近年來,國家越來越重視專利的轉化運用,《福建省營商環境數字化監測督導指標體系》也將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作為考核指標。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通知》(國知發保字〔2021〕1號)、《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福建省知識產權發展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規〔2024〕38號)、《三明市財政局 三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三明市知識產權發展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明財行〔2022〕4號)文件精神,原辦法中有關獎勵條款已不再適用,個別條款違反了《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相關規定,需要對原辦法進行修訂。
二、目標任務
全縣專利工作指標在省、市績效考核中排名靠前,支持、鼓勵企業自主創新,鼓勵企業對專利進行轉化、運用。
三、工作進展
截至2024年9月,明溪縣發明專利擁有量97件,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10.211件,位居全市第三位;有效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41件,每萬人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4.32件,位居全市第一位。
四、范圍期限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執行期滿后自動終止。2024年1月1日至本辦法印發前已獲得以上專利獎勵項目的,依本辦法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國家有關政策執行。此前相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行。
五、主要內容
本《辦法》包括“總則、獎勵范圍和標準、申報程序與受理、資金使用與管理、附則”共五章十四條,補充了原辦法第六條不予獎勵情形,刪除了因違反公平競爭審查標準的原辦法第十五條,并對獎勵標準和范圍進行修訂。
(一)獎勵標準和范圍
1、新增獎勵項目
(1)專利權質押融資登記獎勵。對新增的以發明專利進行專利權質押融資登記,金額2000萬元及以下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00元;金額2000萬元以上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對新增的以非發明專利進行專利權質押融資登記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00元。同一主體每年僅獎勵一次。
(2)專利轉移轉化運用獎勵。以轉化實施為目的,通過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方式,從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省內外企業獲取專利技術(交易雙方應不相隸屬且非管理),且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完成專利權轉讓或許可合同備案等手續的,每件專利獎勵1000元,同一主體每年最高不超過1萬元。
企事業單位、個人等將超過十年的有效發明專利通過開放許可將專利許可給中小微企業,并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完成備案的,每件專利獎勵1000元,同一主體每年最高不超過1萬元。
(3)專利密集型產品認定獎勵。參與專利密集型產品認定,并獲得當年度專利密集型產品認定證書的,一件獎勵2000元。
以上獎勵均可與上級獎勵疊加。
2、廢除獎勵項目
為經濟社會發展產生效益,在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環境保護、節能降耗等方面發揮作用,經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獎勵 10000 元、實用新型專利每件獎勵 2000 元。
鼓勵創新引智,我縣實體企業為提高生產效能,經縣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批準同意轉入的有效高價值發明專利每件獎勵10000元。
對新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知識產權試點單位及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省知識產權試點企業,分別給予 8 萬元、4 萬元、2 萬元的獎勵。
(二)提交材料
1.《明溪縣專利獎勵申請表》(見附件);
2.專利證書復印件;
3.專利密集型產品認定證書復印件;
4.專利轉讓、許可等需提交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證明復印件;
5.專利權質押的需提交《專利權質押登記通知書》復印件;
6.專利權人有效證明或身份證復印件(專利權人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
7.委托他人辦理獎勵申請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
六、注意事項
(一)專利獎勵原則:自愿申請、不重復獎勵。
(二)申報時間:每年4月1日-5月31日(遇不可抗力可適當延長申報時間)辦理上一年度專利獎勵申報手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獎勵。
(三)領取辦法
攜帶加蓋公章的申報材料,同時開具加蓋公章或簽字的收款收據。
(四)提交材料方式
本人或委托他人將紙質材料送至明溪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保護與運用促進股(明溪縣雪峰鎮紫嶺路666號,郵政編碼:365200)
七、關鍵詞詮釋
(一)專利權質押融資。一種相對新型的融資方式,區別于傳統的以不動產作為抵押物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的方式,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其所擁有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的財產權經評估后,向銀行、其他金融機構或投資公司作質押取得貸款,并按約定的利率和期限償還貸款本息。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該專利權折價或拍賣、變賣的價款優先受償的一種融資方式。發明專利質押登記是指企業專利質押登記的專利包含至少1個發明專利,非發明專利質押登記是指企業專利質押登記的專利僅有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
(二)專利開放許可。指專利權人自愿以書面方式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聲明愿意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其專利,并明確許可使用費支付方式、標準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實行開放許可。
(三)專利密集型備案產品。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屬于國家統計局發布的《知識產權(專利)密集型產業統計分類(2019)》中的產業,且為企業的主營產品;產品上至少擁有一項有效專利,且專利不存在權屬糾紛;已取得較好的市場經濟效益。
八、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系人:陳妍、伍青,聯系電話:0598-8758362(工作日正常上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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