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讀:《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明溪縣支持歐洲進口商品交易中心建設若干措施〉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一、背景依據
為先行先試探索建設開放發展新僑鄉新路徑,推動僑胞、僑資、僑智回歸,促進進口商貿、服務等業態聚集發展,啟動歐洲進口商品交易中心建設。根據《國務院關于同意建設贛州、閩西革命老區高質量發展示范區的批復》(國函〔2022〕20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閩西革命老區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建設方案>的通知》(發改振興〔2022〕424號)要求,結合明溪實際,制定了該《若干措施》。
二、目標任務
通過建設歐洲進口商品交易中心,推動僑胞、僑資、僑智回歸,促進進口商貿業態聚集發展,吸引進口商貿在明溪縣聚集,通過提供一系列優惠政策,加強業態發展,聚集人氣,形成規模效應。
三、范圍期限
本措施自2022年9月8日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四、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共三部分,分別為“支持對象”“支持措施”“其他事項”。其中:
(一)支持對象。主要確定支持對象為在明溪縣境內從事進口商品貿易為主的相關企業。
(二)支持措施。
1.鼓勵聚集發展。對入駐中心、設計并制作“網紅打卡”店招的企業進行補助。
2.支持擴大采銷。對進口并銷售達到一定額度葡萄酒、商品的企業給予進口獎勵;對年度進口額折合人民幣首次達到一定額度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
3.倉儲物流補差。對在縣域內租用倉庫的企業給予租賃補助;對年度商品發貨單數達標的,給予補助。
4.支持企業融資。鼓勵各金融機構推出“華僑回國創業貸款”等個性化金融產品,鼓勵企業通過免擔保等方式獲取貸款以補充進口所需資金。
(三)其他事項。
1.對象和區域。明確支持對象和享受政策企業的區域范圍。
2.定義和內涵。明確“從事進口商品貿易為主的相關企業”的定義和內涵。
3.責任和程序。明確政策支持資格的認定及各個牽頭部門職責。
4.要求和責任。明確支持對象和享受政策企業的主體責任。
5.支持和服務。鼓勵企業加入明溪縣僑鄉進口商品貿易協會;成立明溪縣僑鄉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為明溪縣企業、個人提供委托進出口服務。
6.實效和介紹。明確《若干措施》的有效期及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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