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明溪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福建君子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亂捕濫獵野生動物、采挖野生植物、采割松脂和違規經營毛竹等違法行為的通告》政策解讀
2024年7月1日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明溪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福建君子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亂捕濫獵野生動物、采挖野生植物、采割松脂和違規經營毛竹等違法行為的通告》,現就該《通告》解讀如下:
一、《通告》的背景依據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以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等為重點,加快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內在要求。
加強福建君子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工作,是明溪縣政府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環節,對建設生態明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通告》的主要內容
本通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福建省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編制。
《通告》共包括3個部分:一是野生動植物保護方面,禁止在保護區內捕獵、采挖、收售野生動植物資源和妨礙野生動植物生息繁衍及破壞其生長環境的行為。二是禁止違規生產經營,禁止在保護區內進行采割松脂、砍伐、箍樹、剝樹皮、打枝、開墾、燒荒、開礦、采石、筑墳等毀壞林木、林地的行為。三是毛竹經營方面,禁止在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經營毛竹,在實驗區經營毛竹的只能在原范圍內進行,禁止進行墾復擴鞭,實驗區內涉及毛竹采伐的,應向明溪縣林業局提出申請,辦理采伐證后方可進行。
三、實行時間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聯系單位及聯系電話
聯系單位:福建君子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聯系電話:0598-2865251
原文鏈接:明溪縣人民政府關于禁止在福建君子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亂捕濫獵野生動物、采挖野生植物、采割松脂和違規經營毛竹等違法行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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