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君子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日期:2018-05-10 21:29 來源:福建君子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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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2011年國家林業局和福建省林業廳發文明確要求國家級自然保護區落實“一區一法”,并列入保護區規范化建設的考核內容。 2012年5月明溪縣人民政府批準頒布了《明溪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君子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的通知》(明政文〔2012〕93 )。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福建省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條例》、《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修筑設施審批管理暫行辦法》和《福建省林業廳關于貫徹落實“綠盾2017”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國家巡查組初步反饋意見的通知》(閩林文〔2017107)的文件精神,《福建君子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部分條款需修改完善。

  二、有關法律、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福建省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條例》、《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修筑設施審批管理暫行辦法》。

  三、適用范圍和主要內容

  在君子峰保護區內從事保護管理、科學研究、教學實習、參觀考察、旅游、拍攝影視照片和生產生活以及進行其它活動的單位和個人。

  四、起草過程和征求意見

  根據保護區實際情況和原辦法實施情況,并結合涉及部門的意見和建議,經過認真修改,形成了《福建君子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修訂稿。

  五、擬采取的主要措施

  開展宣傳教育。通過在保護區社區大力開展法制教育,在社區形成人人遵法、守法的局面。

  六、修改內容說明

  本次修改共涉及10條18處:

  1.規范名稱:第七條 ……保護區森林公安派出所……修改為……君子峰森林派出所……。

  保護區森林公安派出所的主要任務……,修改為君子峰森林派出所的主要任務……。

  2. 規范名稱:第八條……建設……修改為……住建……

  3.第十一條 刪除: 保護區管理局可以開展與保護區發展方向一致的多種經營活動,提高保護區的自養能力,帶動所在地鄉村經濟的發展。

  4.第十三條 …...由保護區管理局總體規劃批復設立標志修改為:……由保護區管理局依據有關規定設立標志。

  ……須經保護區管理局批準修改為:……須經省林業廳批準。

  5.第十六條 ……國家一級、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的,必須依法向國務院或省人民政府的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特許獵捕證。捕捉、捕撈其它野生動物的必須事先報經保護區管理局審批,修改為:…..野生動物的,依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辦理獵捕證。

  6.第十八條 ……十五日…..修改為:……七日……

  7.第十九條 刪除:,并按照規定交納保護管理費。保護管理費的交納執行省林業廳、省財政廳和省物價局聯合制定的保護管理費征收標準和使用辦法。

  8.第二十三條……的核心區……修改為:……內……

  9.第二十四條 刪除:不得設立木材加工企業;……

  10.第二十五條

  ()刪除:……探礦、開礦……修改為:……砍伐、放牧、狩獵、捕撈、采藥、開墾、燒荒、開礦、采石、挖沙等活動……

  () 刪除:……砍伐、采脂、挖藥、采集珍稀野生植物……修改為:……取土、爆破、修建墳墓、擅自新開(拓寬)各類林區道路、生產便道以及其他侵占、毀壞林地的活動……

  () 刪除:……獵捕、獵殺、捕撈、收購、販運野生動物……修改為:……圍、填、堵、截自然水系……

  () 刪除:……采石、挖沙、取土、開墾、燒荒……修改為:……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者傾倒建筑垃圾、棄土等固體廢物……

  () 新增:擅自采脂、掘根、剝樹皮、采挖樹兜、采挖花草、箍樹的;

  () 刪除:……在保護區傾倒廢棄物、超標準排放污水及亂堆、亂扔各種生活垃圾……修改為:……在文物、樹木、巖石或者保護管理設施、設備上刻劃……

  (十三)新增:其他法律、法規禁止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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