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份明溪縣臨時救助信息公開
1.臨時救助
臨時救助標準在我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基礎上進行下浮計算確定,下浮率不超過25%,按家庭人口(個人)給予1~3個月的救助;對基本生活暫時出現特別嚴重困難,且持續時間較長的,按家庭人口(個人)給予4~6個月的救助,最長不超過6個月;一個家庭全年臨時救助累計最高限額不超過20000元。其中7月臨時救助6戶7人實發3.21萬元。
明溪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社會救助和兒童福利業務電話:2869731
2.救助站救助
縣救助站主要救助對象為因自身無力解決食宿,無親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農村五保供養,正在城市流浪乞討度日的人員。根據受助人員的需求提供下列救助:(一)提供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物;(二)提供符合基本條件的住宿;(三)對在站內突發急病的,及時送醫院救治;(四)幫助與其親屬或者所在單位聯系;(五)對沒有交通費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單位的,提供乘車憑證。
2024年7月份共救助人1人次,在站救助1人次、站外救助1人次;男性2人次、女性0人次;救助未成年人0人次;本省籍1人次、外省籍1人次、地址不詳0人次;自行來站1人次、街面救助1人次、主動救助0人次、公安護送來站0人次、其他救助站護送0人次;自行離站1人次、護送返鄉0人次、家屬接領0人次。
明溪縣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救助站電話:286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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