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擬作出福建明獅水泥有限公司福建省明溪縣龍湖礦區水泥用灰巖礦開采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及《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部令4號)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1個建設項目作出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審批的建設項目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5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598-2867728
傳 真:0598-2882668
電子郵箱: mxhjglg@163.com
通訊地址:明溪縣河濱北路76號
郵 編:365200
一、擬作出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決定的建設項目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基本情況 |
11 |
福建省明溪縣龍湖礦區水泥用灰巖礦開采項目 |
福建省明溪縣瀚仙鎮龍湖村 |
福建明獅水泥有限公司 |
1. 項目名稱:福建省明溪縣龍湖礦區水泥用灰巖礦開采項目 2.建設單位:福建明獅水泥有限公司 3.建設地點:福建省明溪縣瀚仙鎮龍湖村 4.總 投 資:1500萬元 5.項目性質:改建 6.建設規模及內容:本次改建主要是開采方式發生改變,礦區面積及礦山開采規模均不變,開采規模仍為年開采水泥用灰巖礦原礦80萬t,不涉及選礦等加工工程。 7.環評報告編制單位:三明市韜睿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8.環境影響結論:福建省明溪縣龍湖礦區水泥用灰巖礦開采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明溪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項目建設符合明溪縣生態功能區劃和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在落實本報告提出的各項生態保護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加強環境管理的前提下,可實現污染物達標排放,項目建設和運行對環境影響較小。從環境影響角度論證,該項目的建設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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