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態環境局關于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3日作出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決定的公告

日期:2024-12-16 09:21 來源:明溪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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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4年12月9日~2024年12月13日我局對1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作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7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福建省生態環境廳或者三明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提起行政訴訟。如向三明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的,相關申請材料遞交或郵寄至三明市司法局(地址:三明市三元區東新四路86幢龍泉大廈三樓)。 

  聯系電話:0598-8222386 、8233112(傳真) 

  電子郵箱:smhbspk@126.com 

  通訊地址:三明市三元區新市北路476號 

  郵政編碼:365000 

序號

文件名稱(全文詳見附件)

文號

發文時間

1

三明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批準福建科順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防水材料福建智能化生產基地轉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函

明環評明函〔2024〕10號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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