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縣自然資源局關于印發《違規開山采礦和工程施工涉及剩余砂石處置情況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1-18 15:04 來源:明溪縣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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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然資源所,各有關股室:

  12月8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通報第二批典型案例,泉州市一些縣(市)借礦山修復、土地平整之名違規開山采礦,反映了我省在工程施工剩余砂石處置管理方面存在短板和漏洞,根據局領導批示要求,為發揮警示作用,切實推動問題整改,現決定在全縣自然資源領域開展違規開山采礦和工程施工涉及剩余砂石處置情況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現將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明溪縣自然資源局

  2024年1月18日

  違規開山采礦和工程施工涉及剩余砂石處置情況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12月8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通報第二批典型案例,泉州市一些縣(市)借礦山修復、土地平整之名違規開山采礦,監管不力,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為發揮警示作用,切實推動問題整改,進一步嚴肅查處以各類工程名義非法采礦,現決定在全縣自然資源領域開展違規開山采礦和工程施工涉及剩余砂石處置情況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重大戰略部署,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的方針,統籌發展與保護的關系,開展違規開山采礦和工程施工涉及剩余砂石處置情況全面排查工作,對排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嚴肅查處、立查立改,堅決杜絕以各類工程名義非法采礦,維護礦業管理秩序,切實保護生態環境。

  二、工作任務

  (一)排查

  1.排查范圍。各自然資源所、各有關股室按照各自職責,對2018年以來組織實施的工程施工涉及剩余砂石處置情況和違規開山采礦情況進行全面排查摸底,確保全覆蓋、無遺漏。排查對象為無采礦權但涉及對外銷售砂石、荒料的各類工程施工項目,主要包括:涉及場地平整的各類工程建設項目、生態修復項目、地質災害治理項目等。

  2.排查內容。全面摸清工程施工基本情況,包括項目名稱、項目業主、位置、面積、多余砂石及荒料銷售主體、應處置的砂石及荒料總方量、已處置的方量、應繳金額、已繳金額、約定處置時限等基本信息,并重點排查以下問題:

  涉及場地平整的各類工程建設項目用地是否經批準;礦山生態修復項目實施方案是否按規定編制,并經市自然資源部門審查同意;地質災害治理項目是否依規定立項,是否為福建省地質災害綜合管理系統內地質災害隱患點,項目業主單位是否依法依規產生,施工單位資質是否匹配;工程施工是否超越批準范圍(含平面坐標和高程);礦山生態修復項目、地質災害治理項目是否在批準的實施方案范圍內施工;職責范圍內有無采礦許可證開采、超越批準的礦區范圍開采行為;是否有“以礦山修復、地質災害治理為名,行礦產開采之實”“假借土地平整,違法開采礦產資源”“礦山保護修復項目停滯不前,整治工作監管不力”等問題,排查問題清單,明確整改措施,按要求報告職能部門。

  (二)整治

  針對組織實施工程項目排查發現的問題,分門別類組織整改、依法依規、嚴厲查處。

  1.礦山生態修復、地質災害治理未按規定批準的,應暫停工程施工,重新組織優化實施方案,按規定審批后再動工建設。

  2.工程施工剩余砂石處置不規范的,要嚴格按照《福建省規范和完善砂石開采管理暫行規定》整改。達到飾面石材礦種標準的,應先辦理采礦權;無法辦理采礦權的,應停止施工,并做好生態修復。

  3.超范圍界限采石的,應立即停止施工,按非法采礦查處。

  4.超出砂石有償化處置合同(或土地出讓合同)約定期限繼續施工的,應暫停施工,嚴肅追究合同違約責任。

  三、工作步驟

  排查整治工作分4個階段開展,具體如下:

  (一)排查階段(2023年12月—2024年1月)。各自然資源所、各有關股室按照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參與,采取調閱項目資料和實地核查相結合方式對工程施工剩余砂石處置情況和違規開山采礦情況進行系統梳理和全面排查,并認真填寫《明溪縣工程施工剩余砂石處置排查情況表》(附件)。

  (二)整治階段(2024年2月—2024年9月)。對排查發現的問題,要建立問題清單,按照提出的整治措施及完成時限,逐宗依法依規做好整治,切實做到立行立改。涉及違法違規的,要按規定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應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三)核查階段(2024年10月—11月)。局按不低于總數的20%項目組織開展實地核查,重點核查存在問題及整改情況。對排查不實的,應整改未整改的,或者進度緩慢、工作不實、效果不佳的,將予以通報、約談。

  (四)總結階段(2024年12月)。各自然資源所、各有關股室要在開展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加強日常監管,總結經驗和做法,完善工作機制。將排查整治總結材料于12月10日前報礦保股匯總,并上報省廳。

  四、職責分工

  各自然資源所、各有關股室要高度重視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要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現將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礦保股:負責牽頭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及時匯總整改材料上報省廳;負責持證礦山超范圍采挖砂石、非法違法采礦情況排查整改工作。 

  礦協中心:負責剩余砂石土處置工作及監管。

  修復與防災股:負責地質災害治理項目排查整治工作;負責礦山領域生態修復項目排查整治工作。

  收儲中心:負責收儲地塊“三通一平”項目排查整治工作。

  耕保股:負責設施農用地項目監管排查整治工作。

  土地開發整理中心:負責補充耕地項目排查整治工作。

  監察大隊:負責依法查處相關部門發現、移交的違法勘查開采礦產資源行為,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

  各自然資源所:配合屬地政府開展工程施工涉及剩余砂石處置情況排查整治工作;指導配合鄉(鎮)人民政府落實巡查監管機制,加強礦山、非法盜采點巡查發現、制止并依法查處違法勘查開采礦產資源和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

  附件:明溪縣工程施工剩余砂石處置排查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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