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明溪縣2025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通知

日期:2025-03-25 08:59 來源:明溪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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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

  《明溪縣2025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3月6日

  (此件主動公開)

  明溪縣2025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

  一、編制目的、意義和依據

  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高供給結構對需求變化的適應性和靈活性,有效實施我縣202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持續發展,在充分征求各鄉鎮、各單位用地需求的基礎上,制定本計劃。

  (一)編制目的

  促進我縣國有建設用地科學使用,鞏固和加強政府宏觀調控土地市場的能力,完善土地出讓制度,強化閑置用地清理,嚴防出現高價地塊,保障經濟社會各項事業協調發展。

  (二)編制意義

  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是人民政府在計劃期內對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結構、布局、時序和方式做出的科學安排;是在充分研究土地市場規律、把握土地市場發展趨勢的基礎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土地現實供需要求編制的;是對未來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規模、時序、結構等方面的設計和謀劃。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編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首先,科學合理的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可以控制供地時序和結構,保障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的土地供應,保證具有高效、高輻射力的優勢產業的用地供應,平衡各類建設用地供地需求,達到集約高效利用土地資源的目的。此外,可以進一步提高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學性、針對性和合理性。

  其次,編制土地供應計劃有利于更好地發揮土地的調控作用。編制土地供應計劃,對落實一個地區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區與布局有直接影響。

  (三)編制依據

  明溪縣2025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工作主要依據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0〕4號)

  4.《福建省國土資源廳轉發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范(試行)〉的通知》(閩國土資綜〔2010〕212號)

  5.《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范(試行)

  6.明溪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綱要

  7.明溪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2025年度土地供應計劃是計劃年度內縣政府對我縣行政轄區范圍內國有建設用地供應數量、用途結構、空間布局和執行的具體安排。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為目標,以節約集約高效利用土地為基本要求,積極為本縣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重要的物質基礎和支撐,確保我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和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合理配置建設用地,盤活存量,控制增量,適度調控房地產市場,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嚴格控制建設用地增量,積極盤活土地存量,強化土地宏觀調控作用,實行積極穩妥、綜合平衡、留有余地的穩健型土地供應政策。以我縣加快推進城鎮化、新型工業化進程為供地導向,為全方位推動明溪革命老區高質量發展提供用地保障。

  (二)基本原則

  為保證我縣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科學性和嚴肅性,國有建設用地供應必須嚴格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控制國有建設用地總量

  通過控制建設用地總量的供應,促進各鄉(鎮)、各部門節約、集約和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嚴格保護耕地,控制新增建設用地,優先利用存量土地。

  2.優化建設用地供應結構

  緊密結合縣域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按照“適當控制總量、加快調整結構、著力挖潛改造”的原則,優先保證基礎設施、保障性住房和重點產業項目用地需求。結合我縣“十四五”規劃、明溪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優化中心城區功能,拓展城市發展新空間,加快城鄉統籌發展。

  3.節約集約用地

  嚴格控制建設用地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每宗建設用地必須提高投入產出的強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約化程度。通過土地的儲備、供應,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數量和節奏,改善建設用地結構、布局,挖掘用地潛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強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整體控制作用,統籌協調各業各類用地集約高效利用,提高節約集約用地水平和土地利用效益。

  4.有保有壓

  優先保障國家重點投資建設項目和我縣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用地需要,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優先保障重點建設項目用地需求,支持有利于結構調整的項目建設用地。對不符合國家、地方產業政策、發展規劃和市場準入標準的項目,不予供地。繼續加大對中小戶型、中低價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應,嚴格控制大戶型、低密度高檔住宅土地供應。

  5.嚴格土地供應方式,對經營性用地實行公開交易

  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控制劃撥用地范圍,充分發揮市場對土地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商業、旅游、娛樂、商品住宅等經營性項目和工業項目用地實行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

  三、計劃指標

  (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

  2025年度全縣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控制在54.2610公頃以內。

  (二)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

  2025年度本縣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中,工礦用地15.0532公頃,居住用地9.8087公頃,商業服務業用地0.5100公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1.1607公頃,公用設施用地1.2438公頃,交通運輸用地24.0323公頃,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0.8121公頃,特殊用地1.6402公頃。

  (三)國有建設用地供應布局

  1.工礦用地

  2025年度全縣工礦用地供應量為15.0532公頃。

  保障2025年全縣重點產業項目建設用地供應,鼓勵和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現代制造業等項目建設用地供應,支持高端、高效、低耗能、低污染產業項目建設用地供應,優先確保明溪經濟開發區C區首動區建設項目、年產2500噸六氟環氧丙烷擴建項目、鑫天龍茶精深加工項目等項目建設用地供應。

  2.居住用地

  2025年度全縣居住用地供應量為9.8087公頃。

  鼓勵節能節地型住宅項目建設用地供應,合理調控不同檔次住宅商品房項目建設用地供應,確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禁止供應高檔別墅項目建設用地。

  3.商業服務業用地

  2025年度全縣商業服務業用地供應量為0.5100公頃。

  優先支持明溪縣交通運輸綜合體建設項目、上坊新村加油站建設項目用地需求,保障項目順利落地。

  4.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2025年度全縣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供應量為1.1607公頃。

  支持辦公、醫療配套設施建設,優先確保明溪縣總醫院能力提升項目、豐登樓建設項目、福利院南側地塊建設項目等項目建設用地供應。

  5.公用設施用地

  2025年度全縣公用設施用地供應量為1.2438公頃。

  支持排水設施、供水設施建設,優先確保福建三明明溪35千伏楓溪輸變電工程項目、福建三明明溪地美35kv輸變電工程項目建設用地供應。

  6.交通運輸用地

  2025年度全縣交通運輸用地供應量為24.0323公頃。

  重點保障明溪縣紅豆杉路及綜合管網建設項目、明溪縣縣道梓夏線黃坑段公路工程、河濱北路向東延伸建設項目等重點交通工程建設項目用地供應,促進全縣形成便捷縱橫相連的發達交通網絡。

  7.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

  2025年度全縣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供應量為0.8121公頃。優先確保明溪縣南山新村東側地塊周邊配套設施建設項目(綠化工程)的用地供應。

  8.特殊用地

  2025年度全縣特殊用地供應量為1.6402公頃。優先確保明溪縣翠松陵園三期綠化景觀項目的用地供應。

  附件:2025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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