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縣農業農村和水利局明溪縣財政局關于印發《明溪縣2025年穩定春種糧食生產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雪峰農場: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穩定發展糧食生產的決策部署,抓好糧食安全黨政同責,完善糧食生產激勵政策,進一步提升各類經營主體規模種植春季糧食積極性,切實推動糧食生產穩定發展,現提出以下穩定發展春種糧食生產的措施,請各鄉(鎮)按照要求,認真組織實施,抓好生產落實,及時做好跟蹤服務。
明溪縣農業農村和水利局 明溪縣財政局
2025年1月10日
明溪縣2025年穩定春種糧食生產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穩定發展糧食生產的決策部署,提升糧食生產功能區(糧食產能區增產模式攻關與推廣)項目實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有效提升各類經營主體規模種糧積極性,支持建立一批雙季稻、大豆、馬鈴薯、春玉米增產增效示范片,通過示范帶動,進一步提高糧食單產水平,穩定我縣糧食生產,確保完成年度糧食生產目標任務。
二、建設內容
支持建立一批相對集中連片的雙季稻、大豆、馬鈴薯、春玉米增產增效示范片(其中種植雙季稻10畝及以上、大豆10畝及以上、馬鈴薯20畝及以上、春玉米30畝及以上);因地制宜推廣適合本地種植的優良品種,集成應用適期播種、合理施肥技術;培育一批糧食規模種植經營主體,促進糧食規模化生產。
三、補助標準與方式
1.對連片或相對連片種植雙季稻10畝以上增產增效示范片給予直接補助,每畝補助200元。
2.對連片或相對連片種植大豆10畝以上增產增效示范片給予直接補助。清種大豆:種植密度不少于4000株/畝、帶莢產量不低于300公斤/畝,按500元/畝標準補助;套種大豆:種植密度不少于2000 株/畝、帶莢產量不低于150公斤/畝,按 300 元/畝標準補助。
3.對連片或相對連片種植馬鈴薯20畝以上增產增效示范片給予直接補助,每畝補助400元。
4.對連片或相對連片種植春玉米30畝以上增產增效示范片給予直接補助,每畝補助400元。
全縣從事雙季稻、大豆、馬鈴薯、春玉米生產的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植大戶等主體,均可申報,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以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主體申報的還需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
2.明溪縣2025年穩定糧食示范片申報表(附件3、附件4);
3.屬申報人自有土地的,需提交自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土地確權登記證)復印件;屬于流轉土地的,需提交規范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書并經鄉(鎮)土地流轉中心(或經管站),同時附上所租地塊的土地確權登記證復印件;
以上材料向所在鄉(鎮)申報,申報主體在其他鄉(鎮)流轉土地種植大豆的,向被流轉土地所在的鄉(鎮)申報。
(二)面積審核與公示
1.面積審核。鄉(鎮)、村作為審核主體,負責對所轄鄉(鎮)、村申報主體的申報資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所在村對申報人提交的申報資料進行初核,初核的內容主要包括:地塊的位置、面積、土地流轉合同的真實性及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等。鄉(鎮)負責對申報資料進行審核,并組織相關人員開展種植面積核實,填寫面積核實登記表,拍攝種植現狀照片留檔,并做好面積公示。
2.兩級公示。審核無誤后,在所在村、鄉(鎮)兩級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拍下張榜公示照片存檔。申報、公示過程中有舉報的,由屬地鄉(鎮)進行核查,并重新公示。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申報材料,不予受理,逾期未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資金撥付
屬地鄉(鎮)驗收、公示結束后,匯總行文上報縣農業農村和水利局,經縣農業農村和水利局抽查,并在縣政府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通過銀行轉賬方式發放到補助對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設立穩定糧食生產措施推進小組,縣農業農村和水利局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并抽調種子、土肥、植保、農技等相關站人員組成工作專班,具體抓好實施。健全共同協商、密切協作、互相支持的工作機制,統籌推進項目建設,協調解決遇到的困難問題,確保項目順利實施。(成員名單見附件1)
(二)認真組織實施。各鄉(鎮)要根據縣制定的實施方案,認真組織實施,因地制宜按區域、按季節,序時跟進、精心指導。要高度重視申報審核工作,做到材料審核與實地核查相結合,嚴把材料完整、程序合法、數據真實關,對在核查、抽查中或舉報核查中發現虛報面積的,不予申報,并予以通報。
(三)加強政策宣傳。選擇交通便利、規模較大、基礎較好的示范片設立標牌,注明示范片建設地點、面積規模、主推技術、工作責任人、技術負責人等內容,方便農民觀摩學習。通過印發政策明白紙、發布網絡信息等方式,做好政策宣傳,提高政策知曉率。邀請主流媒體開展系列宣傳報道,宣傳推介穩定糧食生產的好經驗好做法,營造良好氛圍。
(四)健全檔案管理。健全檔案管理。大豆、馬鈴薯、春玉米清明節前完成種植,7月底前完成驗收、公示;雙季稻驚蟄節前后播種,10月底前完成驗收、公示。驗收時對補助內容根據合同、清單、發票、影像圖片、資料等有關佐證資料予以驗收確認,同時要及時收集整理項目建設、驗收(核實)、資金撥付等相關材料和照片資料,裝訂成冊、歸檔保存備查。
聯系人:陳愛美,電話:0598-8753883;
郵 箱:smmxnjz@163.com
附件:1.明溪縣2025年穩定糧食生產措施推進小組
2.明溪縣2025年穩定糧食生產目標任務分解表
3.福建省規模種植雙季稻補助申請表
4.明溪縣穩定糧油生產項目建設申報表
5.明溪縣穩定糧油生產項目匯總表
6.明溪縣穩定糧食生產補助確認表
7.雙季稻補助面積確認表
附件1
明溪縣2025年穩定春種糧食生產措施
推進小組
組 長:吳瑞金 縣農業農村和水利局黨組成員、總農藝師
副組長:陳愛美 縣農技站站長
謝雯君 縣財政局事業專技干部
成 員:黃雪招 縣農技站干部
張朝鋮 縣農技站干部
黃勇椿 縣城郊農技站站長
陳文字 縣瀚仙農技站站長
黃勝梁 縣沙溪農技站站長
賴忠南 縣胡坊農技站副站長
楊如成 縣夏陽農技站站長
陳猷斌 縣蓋洋農技站站長
連原生 縣夏坊農技站站長
黃玉華 縣楓溪農技站干部
附件2
明溪縣2025年穩定春種糧食生產示范片目標任務
分解表
單位:畝
鄉(鎮、場) |
雙季稻 目標面積 |
春大豆 目標面積 |
馬鈴薯 目標面積 |
春玉米 目標面積 |
雪峰 |
100 |
40 |
20 |
0 |
城關 |
730 |
200 |
40 |
50 |
瀚仙 |
700 |
150 |
40 |
50 |
沙溪 |
560 |
60 |
20 |
50 |
夏陽 |
750 |
150 |
40 |
100 |
胡坊 |
700 |
100 |
40 |
50 |
蓋洋 |
1000 |
150 |
40 |
50 |
楓溪 |
100 |
60 |
20 |
0 |
夏坊 |
260 |
70 |
20 |
0 |
雪峰農場 |
100 |
20 |
20 |
50 |
合計 |
5000 |
1000 |
300 |
400 |
備注 |
雙季稻種植主體早晚兩季要在同一地塊種植,如若出現早晚兩季種植主體不一致或者兩季種植地塊不一致的,不給予雙季稻補助;雙季稻可包含早季制種。 |
附件3
福建省規模種植雙季稻補助申請表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申報主體(種植戶)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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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負責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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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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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植地點 |
申請補助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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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稻種植面積 |
雙季晚稻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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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賬號/開戶行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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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主體(種植戶)承諾 |
本人(單位)承諾:符合申報條件,知曉“按照全省統一測算每畝補助標準”領取補助資金。表中所填報數據及提供的佐證材料真實有效,若有虛構、失實、欺詐、重復申請等情況,愿意承擔由此導致的全部責任和后果。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
村委會審核意見: 經核實情況屬實,村級公示無異議,同意上報。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鄉鎮政府復核意見: 經核實情況屬實,同意上報。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注:1.申報主體是農業經營主體的需寫明主體全稱、信用代碼、負責人姓名和開戶行賬號。
附件4
明溪縣穩定糧油生產項目建設申報表
填報單位:(蓋章) 單位:畝
所在鄉(鎮)村 |
負責人 |
聯系電話 |
銀行賬戶 (開戶行+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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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面積 |
土地流轉 面積 |
申報類型 |
□馬鈴薯;□春玉米;□大豆(清種);□大豆(套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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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人承諾 |
本申報材料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愿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申報人: 年 月 日 |
||||||
所在村委會意見: (蓋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
鄉鎮人民政府意見: (蓋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
農業農村和水利局意見: (蓋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
附件5
明溪縣穩定糧油生產項目匯總表
示范片名稱 |
實施具體地點 (XX鄉鎮XX村) |
實施經營主體 |
示范片面積(畝) |
規范土地流轉合同面積(畝) |
例:XX早稻示范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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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人民政府(簽章): 分管領導: 經辦人:
附件6
明溪縣穩定糧食生產補助確認表 (大豆、馬鈴薯、春玉米)
鄉鎮(農場)(蓋章) 驗收日期: 年 月 日
主體(種植戶)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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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植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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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種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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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面積(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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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金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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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植主體負責人(簽字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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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現場確認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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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姓名 |
工作單位 |
職務 |
簽名 |
|
注:1.參加現場確認人員至少3個人,包含鄉鎮(農場)和村(居)兩級人員。
2. 種植主體是農業經營主體的需注明全稱,簽字為法人代表或者負責人。
附件7
雙季稻補助面積確認表
填表時間 |
種植主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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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類別 |
□規模種植雙季稻;□蔬菜大棚輪作種植單季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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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植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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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植片點 |
雙季稻確認面積(畝) |
蔬菜大棚輪作種植單季稻 確認面積(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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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補助 |
早稻 |
雙季 晚稻 |
確認補助 |
大棚輪作 單季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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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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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植主體(簽字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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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現場確認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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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姓名 |
工 作 單 位 |
職務 |
簽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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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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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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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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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鄉(鎮)(蓋章):
注:1.參加現場確認人員至少3個人,包含鎮街(農場)和村(居)兩級人員。
2.種植主體是農業經營主體的需寫明主體全稱,簽字為法人代表或負責人
明溪縣農業農村和水利局辦公室
2025年1月10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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