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明溪縣河濱北路排水防澇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三期))

日期:2025-03-07 16:53 來源:明溪縣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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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實施明溪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明溪縣河濱北路排水防澇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三期)征收土地預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圍、目的

  1.擬征地面積:   1.1783公頃    

  2.征地范圍:東   空地      

          西   福溪小區    

          南   空地      

          北   空地      

  具體位置詳見明溪縣河濱北路排水防澇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三期)選址規劃紅線圖。

  3.涉及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具體以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雪峰鎮城東村、城關鄉坪埠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體土地用于明溪縣河濱北路排水防澇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三期),為政府組織實施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5.征收土地實施單位:雪峰鎮人民政府、城關鄉人民政府

  二、其他事項

  擬于 2025 3 7 日至 2025 3 21 日由雪峰鎮人民政府、城關鄉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土地現狀調查,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等,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鄉鎮和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及時將本公告內容通知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

  土地征收及相關協議由明溪縣雪峰鎮人民政府、城關鄉人民政府負責簽訂。

  我縣對上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特此公告。(本公告公示期為十個工作日)

 

 

  明溪縣人民政府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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