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明溪縣煙草專賣局行政處罰決定公示表
福建省明溪縣煙草專賣局行政處罰決定公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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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決定書編號 |
案由 |
被處罰人 |
主要違法事實 |
處罰種類 |
處罰依據 |
處罰結果 |
作出處罰決定單位 |
處罰日期 |
溪煙處[2024]第37號 |
違法生產經營煙草專賣品一年內被煙草專賣局行政處罰兩次 |
林** |
當事人分別于2024年9月11日因未在當地煙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違法行為,我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溪煙處[2024]第24號),并于同年9月12日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溪煙送〔2024〕第24號;2024年11月28日因無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經營煙草制品批發業務的違法行為,我局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溪煙處[2024]第30號),同年11月29日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溪煙送〔2024〕第30號。 |
取消當事人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 |
《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十四條第(三)項 |
對當事人違法生產經營煙草專賣品一年內被煙草專賣局行政處罰兩次的違法行為:處以取消當事人從事煙草專賣業務的資格的行政處罰。 |
福建省明溪縣煙草專賣局 |
2024.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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