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縣關于2023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項目和2023年農民合作社等特色現代農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實施主體遴選細則的公示
根據《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2023年農民合作社等特色現代農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閩財農指〔2023〕43號)《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下達2023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資金的通知》(閩財農指〔2023〕45號)、《福建省農業農村廳、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23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閩農綜〔2023〕105號)、《明溪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評選辦法》(明農〔2023〕97號),經征求有關股(站)意見、局班子研究,擬定《2023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項目和2023年農民合作社等特色現代農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實施主體遴選細則》(詳見附件),現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3年10月27日-11月2日,七天。
請相關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根據遴選細則(詳見附件)于11月6日前補充提交或重新提交參評材料(之前已提交的材料可不再重復提交)至所在鄉(鎮)農技站或明溪縣農業農村局二樓經服站,逾期未提供補交或提交材料,視為無此項參評材料,如有異議或疑惑可撥打聯系電話:8753950,聯系人:小官。
附件:《2023年中央農業經營主體能力提升項目和2023年農民合作社等特色現代農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實施主體遴選細則》
明溪縣農業農村局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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