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縣農業農村和水利局 明溪縣財政局關于下達2025年度中央和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的通知

日期:2025-01-10 14:57 來源:明溪縣農業農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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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雪峰農場:

  根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度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的通知》(閩財農指〔2024〕96號)《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提前下達2025年度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的通知》(閩財農指〔2024〕72號)精神,經研究,決定下達2025年度中央和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332.42萬元,同時,2024年結余的5.5017萬元結轉到2025年使用(見附件),資金屬一次性補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金扶持重點

  圍繞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資金主要用于以下三個方面:

  1.支持脫貧戶(含監測對象,下同)自主經營、自主創業,發展特色優勢農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閑農業(“農家樂”)、森林旅游、電子商務、流通配送等項目,每戶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0元。

  2.支持開發公益性崗位吸納脫貧勞動力(含監測對象,下同)就地就近就業,每吸納1個脫貧勞動力(穩定就業半年以上)補助5000元。

  3.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脫貧戶5戶以上)帶動脫貧戶發展生產、穩定就業,每帶動1戶補助5000元,每個經營主體(項目)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4.支持造福工程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項目,支持集中安置區開發公共服務崗位、完善配套基礎設施、建設“一站式”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等,以補促建,每個安置區(或項目)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5.支持瀚仙鎮王陂村農村固定觀察點按月進行脫貧戶家庭收入監測調查,補助資金2.42萬元,進一步加強監測,防止返貧。

  二、強化資金監管

  各鄉(鎮)、雪峰農場要按照《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21〕19號)有關規定精準使用資金,加快項目實施和資金撥付,防止資金結余。資金項目原則上要從項目庫中選擇安排。要充分發揮鄉(鎮)、村政務公開欄和基層小微權力微信監督群等平臺作用,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資金使用情況及時錄入全國防止返貧監測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信息系統以及福建省鄉村振興(扶貧惠民)資金在線監管平臺強化監管。

  附件:1.2025年度中央和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分配表

  2.2025年度中央和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績效目標表

  明溪縣農業農村和水利局 明溪縣財政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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