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縣民政局轉發民政部關于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的通知
民函〔202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民政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各司(局),中國老齡協會,各直屬單位: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修改慈善法的決定,新修改的慈善法將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為貫徹落實新修改的慈善法,扎實做好全國民政系統《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以下簡稱慈善法)學習宣傳貫徹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修改慈善法的重大意義
慈善法是慈善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是新時代慈善事業發展的法治保障。修改慈善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發展慈善事業的重要論述和黨中央有關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貫徹落實憲法規定和原則的有力舉措,是發展中國特色慈善事業,建立健全適合我國國情的慈善法律制度的必然要求。此次修改慈善法,著重完善促進措施,規范慈善活動,強化領導監督,回應慈善事業發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增設應急慈善,規范個人求助行為,對更好適應我國慈善事業發展,發揮慈善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推動實現共同富裕功能,進一步激發慈善正能量,促進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慈善事業,營造良好慈善社會氛圍具有重要意義。各級民政部門要提高站位,充分認識修改慈善法的重要意義,抓緊抓好學習宣傳貫徹工作,確保新修改的慈善法有效實施。
二、切實做好學習培訓宣傳工作
帶頭學習新修改的慈善法。要突出關鍵少數,堅持領導班子帶頭學法,將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發展慈善事業、發揮慈善作用的重要論述,學習宣傳貫徹新修改的慈善法納入各級黨委(黨組)會議部署,作為黨委(黨組)專題學習的重要內容。要加強民政系統領導干部學習,將慈善法納入領導干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作為民政系統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的重要內容和必修課程,增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新時代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的能力。
組織開展學習培訓。要加強對慈善法修改內容的梳理和學習,充分掌握條文新舊變化,全面掌握修改內容的核心要義和新增的主要制度設計。要舉辦慈善法培訓,組織專家解讀新修改的慈善法原文,嚴格按照立法精神和立法原意講解修改內容,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突出實用性和針對性,切實提高培訓質效。要創新學習培訓形式,采用集體學習與個人自學相結合,專家講授與原文研讀相結合,線下培訓與線上學習相結合,條文解析與案例剖析相結合等多種形式,擴大培訓覆蓋面和深度。
加大普法宣傳力度。認真貫徹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面向慈善組織及其他慈善活動的參與者開展慈善法學習宣傳活動,強化以案釋法,教育、引導慈善組織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全面落實慈善法的規定,依法依規開展慈善活動。要在群眾中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主題宣傳活動,在全社會形成學好、用好慈善法的濃厚氛圍,推動人人積極參與慈善事業。加強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的融合,利用報刊、電視、廣播和網站、微信公眾號、微博、新聞客戶端等渠道,對新修改的慈善法進行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式宣傳,展現貫徹實施新修改的慈善法的生動場景、鮮活畫面。
三、扎實推動慈善法的貫徹實施
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新修改的慈善法全面有效實施,需要配套性規定加以細化。民政部將認真對照新修改的慈善法,及時修訂相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確保與新修改的慈善法規定相一致。要加強調研、論證、評估,按照新修改的慈善法授權,加快制定有關個人求助網絡服務平臺管理、慈善信托年度支出和管理費用標準、稅收優惠等配套性規定,不斷健全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制度措施,保證新修改的慈善法規定有效實施。
地方民政部門要推動修訂與新修改的慈善法規定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規,積極結合本地慈善事業和社會經濟發展實際,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推動制定配套的落實政策和實施細則,并抓好落實。
各級民政部門要堅持規范與發展相結合,堅決貫徹落實黨對慈善事業的全面領導,在本級政府領導下,推動有關部門和慈善組織業務主管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相關工作,加強對慈善活動的監督、管理和服務;要貫徹落實各項扶持政策,激發有意愿、有能力的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積極參與慈善事業的熱情;要加強對慈善組織和慈善活動的監管,嚴格執法,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確保慈善事業在法治化、規范化的道路上行穩致遠。
四、加強組織領導
提高政治站位。各級民政部門要把學習宣傳貫徹新修改的慈善法與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發展慈善事業的重要論述和黨中央有關決策部署結合起來,將慈善法學習宣傳貫徹放在推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大局中理解把握、謀劃實施。要將學習宣傳貫徹新修改的慈善法作為重要任務列入議事日程,以“嚴真細實快”的工作作風、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確保慈善法宣傳貫徹各項部署任務有力有效落實。
強化責任擔當。各級民政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學習宣傳貫徹新修改的慈善法的工作計劃或方案,突出重點任務,明確目標原則、責任分工、時間進度和工作要求,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狠抓落實。
加強統籌協調。各級民政部門要主動加強與有關部門的統籌協調,將新修改的慈善法宣傳與普法工作有機結合,將普法貫穿于立法執法中,形成貫徹落實的強大合力,推動新時代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
民 政 部 ?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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