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l id="aisc4"></ul>
    <fieldset id="aisc4"><center id="aisc4"></center></fieldset>
  • 
    
    <tfoot id="aisc4"><center id="aisc4"></center></tfoot><option id="aisc4"><tbody id="aisc4"></tbody></option>
    <button id="aisc4"></button>
    <center id="aisc4"><dd id="aisc4"></dd></center>
  • <cite id="aisc4"></cite>
    <sup id="aisc4"></sup>
    • 索 引 號:SM04104-3000-2024-00006
    • 備注/文號:明教人〔2024〕46號
    • 發布機構:縣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25
    明溪縣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公告
    來源:明溪縣教育局 時間:2024-09-25 11:19

      根據三明市教育局《三明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的通知》(明教人〔2024〕131號),為切實做好我縣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據

      全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規則(試行)>的通知》(閩教師〔2017〕64號)執行。

      二、注冊對象

      (一)全縣各類公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的在崗教師;

      (二)全縣依法舉辦的民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在崗教師;

      (三)縣教師進修學校、青少年宮、少體校等教育機構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并聘任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系列職稱的在編在崗人員。

      以上對象還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距上次定期注冊合格已滿5年;首次任教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此前的注冊結論為“暫緩注冊”,現已達到定期注冊合格條件。

      注冊對象外的其他教師資格證持有人不參加定期注冊。2024年12月31日(含)前擬退休或已退休人員不參加本次注冊。

      三、注冊程序及時間

      教師資格注冊須由本人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申請,所在學校(單位)現場確認后,將相關材料統一報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進行初審。縣教育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受理、審查并提出注冊結論建議,注冊結論建議在申請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給出注冊初審意見。市教育局對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材料進行網上復核,復核結束后報省教育廳做出終審結論。

      (一)網上報名(2024年9月25日--10月25日)

      定期注冊實行網上同步申請。申請人閱讀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相關政策說明,在相應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www.jszg.edu.cn),點擊右側“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人網報入口”圖標或“定期注冊”欄目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按照網上申報流程(共八步)填寫相關信息。申請人應認真閱讀中國教師資格網網上申報操作提示信息,按照網上申報流程和提示,真實、準確地填寫個人申報信息。公辦學校(園)注冊申請人確認點設在相應的學校(園);民辦幼兒園、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及青少年宮、少體校等教育機構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注冊申請人確認點設在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申請人網上申報成功后,需重新登錄網上申報系統點擊頁面右側的“下載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彈出選擇導出格式對話框,選中相應格式,點擊“導出”按鈕,將文件下載到本地按要求打印,并在現場確認時隨其他申請材料一起提交給現場確認點。

      申請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請表》一式2份;

      (2)《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1份;

      (3)學校或主管部門聘用合同(聘用證書);

      (4)任教學校出具的師德表現證明;

      (5)任教學校出具的5年各年度考核、教學工作量證明及最近一次聘期考核結果;

      (6)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教師培訓證明;

      (7)進修、培訓、掛職、學術交流、病休、產假等情形的注冊人員須提交經所在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相應證明材料。

      初次聘用為中小學教師申請首次注冊的,應當提交(1)(2)(3)(4)項材料,同時提交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證明。

      暫緩注冊者達到定期注冊條件后重新申請的,除提交上述規定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暫緩情形消失或者情況改正的證明。

      2.確認點現場確認(2024年10月8日--11月1日)

      申請人經網上申報成功后,按照上述順序整理好所需材料,并在規定時間內向所在學校(單位)提交申請注冊材料。所在學校(單位)負責確認申請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同時登錄確認用戶管理賬戶對申請人填報信息進行核對確認,并給出確認意見及完善其他確認信息;還應在規定時間內將本校申報人員的紙質材料(注:師德表現、年度考核、工作量證明可用附件6的格式表格)和匯總表格(附件4、5、6,含電子文檔)報送縣教育局初審,電子文檔同步發送魏建軍平臺。

      3.縣局初審(2024年10月8日--11月8日)

      縣教育局在規定時間內對本轄區內所有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并提出初審注冊結論建議(即注冊合格、暫緩注冊和注冊不合格),初審注冊結論建議在申請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可根據注冊建議給出初審注冊結論。公示期內有異議的,由縣教育局依法組織調查,并依據調查情況給出初審注冊結論。

      (二)市級網上復核時間:2024年11月11日-11月15日。

      (三)省級終審及發放“注冊帖”時間:

      終審時間:2024年11月21日-12月11日;發放注冊貼時間另行通知。

      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和因特殊情況中國教師資格網需要維護關網時間外,中國教師資格網將在以上時間段面向定期注冊申請人和定期注冊機構開放。請結合本校(單位)實際,組織開展定期注冊工作,并通過官方網站、新聞媒體等予以公布。

      四、注冊條件

      (一)滿足下列條件的,首次注冊合格。

      1.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具有良好的師德表現;

      3.首次任教人員須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其他在崗教師注冊前需在崗一年(含)以上且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二)滿足下列條件的,定期注冊合格。

      1.具有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達到《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考核辦法(試行)》所要求的職業道德考核標準,有良好的師德表現;

      3.注冊有效期內各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最近一次聘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4.注冊有效期內完成規定的教學工作量和培訓學時(或規定的等量學分),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含實習指導教師)每5年到企業實踐累計不少于6個月;

      5.身心健康,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緩注冊。

      1.注冊有效期內未完成規定的培訓學時或教學工作量;

      2.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及以上,但經所在用人單位或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進修、培訓、掛職、學術交流、病休、產假等情形的除外;

      3.定期注冊周期內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按規定不參加年度考核的;

      4.最近一次聘期考核不合格的;

      5.受黨政紀處分未解除的。

      暫緩注冊者達到定期注冊條件后,可重新申請定期注冊。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冊不合格。

      1.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師德考核評價標準,影響惡劣;

      2.一個定期注冊周期內連續兩年以上(含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

      注冊有效期內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者,注冊有效期自動終止。

      (五)對“低段高聘”“高段低聘”“科證不一”“一人多證”“無資格證”等情況的人員,按如下辦法注冊。

      1.對“低段高聘”的,即持低學段教師資格證書在高學段任教的(包括持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證書在其他學段或其他崗位任教的),首次注冊時可先給予注冊合格結論,并限期取得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或調整到相應學段任教。首次注冊后再進行定期注冊時,仍持低學段教師資格證書的,注冊不合格;

      2.對“高段低聘”的,即持高學段教師資格證書在低學段任教的,給予注冊合格結論;

      3.對“科證不一”的,即現任教學科(專業)與所持教師資格證書上的任教學科(專業)不一致的,可給予注冊合格結論,但應注明實際任教學科(專業);

      4.對“一人多證”的,即持多本證書的,申請人可根據本單位發展需要,結合本人意愿,選擇與現任教崗位相一致(相近)的一本教師資格證書進行注冊;

      5.對“無資格證”的,即沒有任何教師資格證書的,注冊機構需將其個人信息錄入信息系統,給出“無教師資格”結論。并要求限期取得與任教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否則,不得繼續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符合定期注冊人員須按時申請定期注冊。持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書在中等職業學校任教或持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證書在普通高中學校任教的,給予注冊合格。當年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教師,注冊時間至退休年度止。

      五、注冊結果運用

      (一)首次注冊和定期注冊合格者,可在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有效期內,按照教師資格類別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二)暫緩注冊者,原則上給予一年過渡期,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過渡期內,可以繼續聘用在原崗位工作,不得晉升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不得評優評先。過渡期滿重新注冊合格的,其職稱聘任年限應扣除暫緩注冊年限,從注冊之日起順延計算;過渡期滿仍未達到定期注冊條件的,由教師資格證書頒發機構收回教師資格證,并責令用人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

      (三)注冊不合格或無故逾期不注冊且經責令仍不注冊的人員,不得繼續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六、其他事項

      (一)加強組織培訓。各確認點責任人要明確注冊范圍,負責指導教師完成定期注冊。各有關學校要指派專人負責,主動對接縣教育局,確保本校教師按時完成定期注冊工作。

      (二)嚴肅紀律。各學校(單位)在實施定期注冊工作中,要嚴格審核相關材料,依法注冊。對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注冊的個人、對未如期如實為定期注冊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的各級學校(單位)、對不符合教師注冊條件者給予定期注冊的或對符合教師注冊條件者不予注冊的教育行政部門,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并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對相關責任人行為給予懲處。

      (三)經費保證。定期注冊工作不向教師和學校收取任何費用。

      (四)工作總結。認真總結經驗,為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提供有益借鑒。各學校(單位)在2024年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終審結束后的2周內將本批次定期注冊工作總結及相關表格(見附件)紙質報送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電子版同步報送:mxjyjrsg@163.com。

      (五)工作咨詢。各學校(單位)在實施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中,工作中有任何問題和建議,請與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機構聯系(詳見中國教師資格網“咨詢服務”欄),與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聯系,聯系電話:0598-2883861。

      附件:1.明溪縣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申報人員花名冊

      2.明溪縣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初審情況一覽表

      3.師德表現、年度考核、教學工作量證明

      4.中小學教師定期注冊政策問答

      明溪縣教育局 

      2024年9月25日 

    附件下載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