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SM04102-0600-2024-00029
- 備注/文號:明發改〔2024〕58號
- 發布機構:縣發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11
明溪縣教育局:
你局報來的《關于申請核定明溪縣第一中學學生公寓住宿收費標準的建議》收悉。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定價目錄的通知》(閩政〔2022〕14號)、《福建省物價局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我省公辦普通中小學教育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費〔2018〕117號)和《福建省物價局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閩價費〔2012〕567號)等有關規定,經核實明溪縣第一中學學生公寓設施配備情況,現就該校學生公寓住宿費標準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溪縣第一中學學生公寓住宿費標準:每套間住宿4人,收費標準為900元/生·學年(含安裝空調加收100元/生·學年)。
二、學生公寓收費標準包括房租、定額水電費、家具折舊、衛生清理、安全保衛、校內局域網使用費以及配套管理服務等費用。除超定額水電費外(定額水電按每人每月5度電、2噸水計算),不得對學生另行收取其他費用。
三、本通知自2024年秋季開學起執行,以上收費標準為最高收費標準,不得上浮,允許下浮。學校應認真做好收費報告和收費公示工作,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財政票據,并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明溪縣發展和改革局 明溪縣財政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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