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SM04126-3000-2024-00018
- 備注/文號:明汛電〔2024〕13號
- 發布機構:縣應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27
各鄉(鎮)防指、縣防指成員單位:
明溪縣氣象臺27日7時將“暴雨預警Ⅱ級”降為Ⅳ級,解除“臺風預警Ⅲ級”。根據《明溪縣防洪防臺風應急預案》,經縣防指會商研判,決定于7月27日09時30分終止防臺風Ⅲ級應急響應,同時將防暴雨應急響應調整至Ⅳ級。
請各鄉(鎮)、縣防指各成員單位要密切監視雨情動態,繼續做好對地災點、高陡邊坡等重點隱患區域的排查,防范次生災害發生;及時修復道路塌方及水毀工程等設施,有序恢復群眾生產生活秩序;繼續做好人員轉移安置工作,危險未解除前嚴防轉移安置人員擅自“回流”。并按照響應等級做好應急防范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附件:響應工作
明溪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
202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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