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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SM04105-3000-2024-00015
    • 備注/文號:明公綜〔2024〕36號
    • 發布機構:縣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06
    關于對縣十八屆人大三次會議第101號代表建議的答復
    來源:明溪縣公安局 時間:2024-05-07 11:03

      辦理結果:B類

      吳水華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在明溪六合村與三元增坊村交界路段增設治安監控的建議》(第101號)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經調查復核,從箭竹坪電站至明溪三元交界處區域內只有沙溪黃沙坑一個自然村,其余為無人居住區,目前我局已在該片區域的沙溪六合村與胡坊洋地村岔口設置了箭竹坪電站卡口,在黃沙坑村出村口安裝了視頻監控,基本滿足該區域治安管控需求。我局在箭竹坪電站和黃沙坑出村口兩處分別安裝監控而不選擇在交界處安裝,系因從具備取電與光纖資源最近的地點箭竹坪電站至明溪三元兩縣交界處長達約4公里路段無光纖及電源資源,若在交界處建設監控投資成本過大,綜合以上因素考慮,您提出的在六合村與增坊村交界處增設治安監控的建議暫無法實施。

      感謝您對公安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如有不同意見,請與我們聯系。

      單位領導署名: 

      聯系人與電話號碼:

      縣政府分管領導意見:

      明溪縣公安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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