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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SM04105-3000-2024-00009
    • 備注/文號:明公綜〔2024〕30號
    • 發布機構:縣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9
    關于對縣政協十一屆三次會議第11號提案的答復
    來源:明溪縣公安局 時間:2024-04-22 10:29

      辦理結果:A類

    陳愛清委員:

      《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建議》(第11號)由我單位辦理。現將有關情況匯總答復如下:

      為進一步做好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今年來,我局交警部門在全縣范圍內持續開展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管理集中專項整治行動,提升轄區交通參與者的交通安全意識和文明素質,切實提升明溪省級文明縣城的形象。

      一、嚴格規范登記制度。嚴格按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標準查驗電動自行車外形尺寸、腳踏功能、整車質量、設計時速等相關技術參數和要件。認真審核CCC認證證書、銷售發票等信息,嚴禁為未獲得CCC認證的車輛登記上牌。積極主動走訪共享單車主管部門,督促落實共享單車上牌和隨車配備安全頭盔工作。督促車輛銷售企業提高行業自律,不銷售未列入公告的車輛,在售車時要提醒購買者及時辦理車輛注冊登記。目前,全縣共備案登記電動自行車5432輛,其中,2023年備案1411輛,2024年備案163輛。

      二、持續嚴管路面秩序。結合轄區交通實際情況,實行常態化違法行為整治行動,每日高峰時段在城區各主要路口設卡執勤,勸導查糾電動自行車闖紅燈、逆行、占用機動車道、占用人行道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切實整頓電動自行車路口通行亂象。每日平峰期間,以在重點路段隨機設卡及巡邏組巡邏方式,繼續開展各類違法行為整治,營造強大的整治聲勢。特別是加強未戴安全頭盔違法行為的交通安全教育,積極勸導兩輪電動自行車按照要求規范佩戴,促使廣大電動自行車駕駛人自覺養成佩戴安全頭盔的良好習慣。

      三、廣泛宣傳警示引導。堅持“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突出提醒糾正,教育警告在先,綜合采取現場學習、集中學習、警示約談曝光等方式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同時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兩微一抖”等平臺,曝光轄區電動車典型事故、交通違法案例,以案釋法,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結合每月“七進”“逢八”“美麗鄉村行”等宣傳活動,針對不同群體全方位、多渠道地開展精準宣傳,營造深厚氛圍,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今年來,共開展主題宣傳及“七進”宣傳100余場次,發布“雙微一抖”交通安全知識、案例警示及違法曝光等各類交通安全宣傳信息150余條。

      感謝您對公安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如有不同意見,請與我們聯系。

      單位領導署名: 

      聯系人與電話號碼:

      縣政府分管領導意見:

      明溪縣公安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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