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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SM04101-0300-2017-00031
    • 備注/文號:明政辦〔2017〕170號
    • 發布機構:縣政府辦
    • 公文生成日期:2017-12-12
    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明溪縣推進食品安全“一品一碼”全過程追溯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來源:明溪縣行政服務中心 時間:2017-12-13 15:55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明溪縣推進食品安全“一品一碼”全過程追溯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2月12日

      明溪縣推進食品安全“一品一碼”全過程追溯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大力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全面落實“四個最嚴”的要求,構建從“農田到餐桌”的覆蓋人民群眾日常基本消費食品的“一品一碼”全過程追溯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食品安全“一品一碼” 全過程追溯體系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17〕116 號)《三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三明市食品安全“一品一碼” 全過程追溯體系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辦〔2017〕137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文件精神,結合我縣食品安全放心縣創建和食品安全黨政主抓、部門主管、企業主體、主官主責、人人主人責任系統建設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源頭可溯、去向可追、風險可控、公眾參與”的基本要求,以“一品一碼”(一個批次產品有唯一的追溯碼)為總體思路,構建數據驅動、多方協同的食品安全治理模式,打造“明溪縣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臺”,建立覆蓋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倉儲物流、終端銷售、檢驗檢測、政府監管、企業管理、公眾查詢等各環節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體系,實現食品質量安全全覆蓋全鏈條可追溯,保障廣大群眾飲食安全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促進我縣食品安全狀況的穩步提升。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四個最嚴”。按照“四個最嚴”的標準,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堅持我縣食品安全“五主”責任體系,嚴格督促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承擔食品安全追溯的主體責任和監管部門履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的管理職責,用高標準建設“明溪縣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臺”,實現食品質量安全順向可追蹤、逆向可溯源、風險可管控,發生質量安全問題時產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責任可追究,保障食品質量安全。

      (二)堅持全程覆蓋。食品安全追溯管理體系應確保在種植、養殖、加工、銷售以及餐飲服務環節全過程全鏈條,并全面覆蓋到人民群眾日常生活中所必需的各類食品,包括糧食及其制品、畜產品及其制品、禽產品及其制品、蔬菜、水果、水產品、豆制品、乳品、食用油、酒、調味品、食鹽以及地產特色食品等。

      (三)堅持依法推進。要全面貫徹落實食品安全各項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要求,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的一攬子制度體系,明確納入追溯范圍的食品種類、生產經營主體類型、各政府部門和生產經營主體職責、追溯機制和標準等,為有力推進追溯體系建設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四)堅持多元共治。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嚴格建立產品追溯制度,落實食品安全追溯主體責任;督促食用農產品源頭(包括種植、養殖、初級加工)環節提供有效準出憑證,督促食品加工企業在采購食用農產品原料時查驗有效準出憑證;督促市場管理者和經營者,對進入大型商場、連鎖超市及主要農貿市場的食用農產品查驗有效準出憑證,把好準入關;制定激勵扶持政策,發揮龍頭企業、行業協會的示范引領作用;豐富追溯信息的社會應用,積極引導廣大消費者參與,強化社會監督,實行市場倒逼,推進全行業改進和完善追溯體系。

      三、工作任務

      (一)配套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食品安全“一品一碼” 全過程追溯體系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17〕116 號)《三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三明市食品安全“一品一碼” 全過程追溯體系建設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辦〔2017〕137號)等相關法律法規文件精神,構建我縣食品安全全過程追溯一攬子制度體系。根據即將出臺的《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制定我縣規范性文件,并出臺激勵扶持政策。要進一步明確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責任以及各鄉(鎮)和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要明確生產經營主體未按規定履行相關義務的罰責。

      (二)落實食品安全追溯工作標準規范

      按照省上“嚴、實、高”原則,嚴格執行食品安全追溯工作相關標準。一是積極推廣使用即將發布的福建省“一品一碼”食品安全追溯編碼地方標準,夯實“一品一碼”追溯的工作基礎。各鄉(鎮)、各有關監管部門和消費者通過訪問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臺,或者手機下載APP掃追溯碼的方式,可以獲知該追溯碼對應食品或食用農產品的產地、生產經營者、生產日期、檢驗檢測等相關信息。二是嚴格執行福建省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技術標準,確保相關監管數據交換的規范有序,推動各相關部門和企業、行業協會等現有追溯平臺升級改造,按照統一的標準規范向省級追溯管理平臺推送和下載數據。

      (三)對接聯通全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臺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企業、協會等要將現有追溯平臺與即將建成的“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臺”聯通對接,實現對市場監管、農業、糧食、林業、衛計等部門相關追溯數據的統一匯聚,對已經自建有追溯平臺的企業開放數據接口,實現企業追溯數據的上傳和管理,推動構建起食品安全“一品一碼”全面、準確、完整、規范的統一技術支撐平臺。

      (四)推行“共建共治共享”的追溯體系管理運營模式

      是要建立以源頭賦碼、過程記錄核心的食品追溯管理責任體系。打造各方共同參與、共創價值、共享成果的良性機制。農業林業、經信、糧食、市場監管、衛計等政府相關部門要嚴格落實“源頭賦碼”的工作原則,督促種植、養殖、加工生產、進口代理、食品批發、原糧購銷等源頭和上游環節嚴格按照“一品一碼”食品安全追溯編碼地方標準對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統一賦追溯碼;有關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的責任主體要做好追溯信息的生成、采集、上傳等工作。食用農產品生產企業(包括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畜禽集中屠宰場等),原糧、政策性糧食經營企業,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食品批發經營者(包括食品進口商、食品批發銷售者、兼營食品批發業務的貯存運輸服務企業等),特定食品零售經營者(包括大中型超市、食品店等),特定餐飲服務提供者(包括大型餐館、提供500人以上就餐服務的學校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應當按規定及時上傳食品安全追溯信息;食品安全監管各有關政府部門要按照指定的數據標準和接口規范,對本部門已建成在用的各自追溯平臺進行適當改造升級,并向上級追溯管理平臺推送本部門職能監管環節的追溯信息,實現雙向數據交換。消費者和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通過手機掃追溯碼、上網查詢等方式,了解食品和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對存在食品安全隱患、涉嫌侵害消費者權益等問題要踴躍投訴舉報,積極建言獻策。發揮數據驅動作用,創新追溯平臺運營模式。政府以購買服務的方式,通過注入運營資金、制定激勵政策,引入有運營管理能力的社會第三方完成平臺互聯、數據匯聚、數據管理、應用培訓、平臺推廣、應用開發等工作。要建立數據共享機制,實現與商品條碼信息、法人主體信息的實時數據交換。要充分發揮數據價值驅動的作用,調動第三方運營商的積極性,通過構建追溯信息鏈條,開展數據分析挖掘,服務于政府部門監管召回和消費者查詢互動等要求,營造政府、企業、消費者多方共贏的工作格局,促進全縣食品追溯體系健康、高效、可持續運行。

      四、責任分工

      (一)縣市場監管局具體承擔下列職責:

      1.根據《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我縣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制度;

      2.負責全縣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的組織推進、綜合協調;

      3.負責生產經營環節預包裝食品追溯管理平臺的建設與運行、維護和推廣應用,做好與上級追溯管理平臺的對接和數據推送;

      4.對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環節和食用農產品銷售等環節的有關主體落實《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規定的食品安全追溯責任,落實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實施監督管理與行政執法;

      5.出臺激勵食品生產、銷售、餐飲服務環節和食用農產品銷售等環節的有關主體開展追溯工作的政策;

      6.配合做好企業法人基礎信息庫與上級追溯管理平臺的數據對接;

      7.配合上級質監部門制定“一品一碼”食品安全追溯編碼地方標準;

      8.配合上級質監部門做好商品條碼信息庫與上級追溯管理平臺數據對接;

      9.根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需要,配合提供現有的市場主體信息數據。

      (二)縣財政局具體承擔下列職責:

      根據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工作的需要,負責統籌安排所需資金。

      (三)縣農業具體承擔下列職責:

      1.健全并落實食用農產品(含水產品,下同)源頭環節準出制度,確保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時賦有追溯碼,統一產地準出憑證格式;

      2.負責食用農產品種植和養殖、初級加工、畜禽屠宰環節信息追溯管理平臺的運行、維護和推廣應用,做好與上級追溯管理平臺的對接和數據推送;

      3.對食用農產品種植和養殖、初級加工和畜禽屠宰等環節的有關主體落實《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等規定的食品安全追溯責任,實施監督管理與行政執法;

      4.出臺激勵食用農產品種植和養殖、初級加工和畜禽屠宰等環節的有關主體開展追溯工作的政策。

      (四)縣糧食局具體承擔下列職責:

      1.負責糧食部門信息追溯管理平臺的建設、運行、維護和推廣應用,做好與省級追溯管理平臺的對接和數據推送;

      2.對原糧收購、儲存、運輸、政策性糧食加工、銷售環節的有關主體落實《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等規定的食品安全追溯責任,實施監督管理與行政執法;

      3.出臺激勵原糧收購、儲存、運輸、政策性糧食加工、銷售環節的有關主體開展追溯工作的政策。

      (五)縣林業局具體承擔下列職責:

      1.根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需要,負責提供食用林產品的相關追溯信息;

      2.出臺激勵食用林產品種植、初級加工等環節的有關主體開展追溯工作的政策。

      (六)縣經信局具體承擔下列職責:

      1.根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需要,負責提供食鹽的相關追溯信息;

      2.出臺激勵食鹽生產經營等環節的有關主體開展追溯工作的政策。

      (七)縣衛計局具體承擔下列職責:

      1.根據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需要,負責提供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餐具、飲具消毒的相關追溯信息;

      2.出臺激勵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開展追溯工作的政策。

      (八)縣數字辦具體承擔下列職責:負責為“明溪縣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臺”運行和追溯數據管理提供所需的計算資源、存儲資源、網絡資源和數據資源等。

      (九)縣政府法制辦具體承擔下列職責:

      負責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相關規范性文件的審核工作。

      五、推進進度 

      (一)2017年10-12月:

        1.研究通過我縣推進食品安全“一品一碼”全過程追溯體系建設實施方案,成立領導小組,明確工作內容、部門分工、進度安排和經費預算等;

      2.依據即將出臺的《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制定相應的規范性文件;

      3.推進“明溪縣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臺”建設;

      4.出臺對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開展食品追溯工作(包括源頭賦碼和上傳追溯信息等)的相關激勵扶持政策;

      5.構建全縣食品追溯數據資源池,完善商品條碼和法人主體的基礎信息數據,實現對政府相關部門和相關企業現有追溯平臺的對接和數據匯聚。 

      (二)2018年全年:

      根據上級有關部署,各鄉(鎮)、各有關部門依據職責全面推進對人民群眾日常生活中所必需的各類食品的“一品一碼”追溯工作,實現全縣范圍內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全過程可追溯。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縣推進食品安全“一品一碼”全過程追溯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全縣食品安全“一品一碼”全過程追溯體系建設工作,把該體系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研究制定食品安全“一品一碼”全過程追溯體系建設年度計劃,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督考核,統籌各方資源,有序推動建設工作。

      (二)落實部門職責。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負責全縣食品安全“一品一碼”全過程追溯體系建設的具體實施,會同經信、衛計、農業、林業、糧食等有關部門建立食品安全“一品一碼”全過程追溯協作機制;上述各相關部門結合各自職責和工作實際,制定細化分解實施方案,出臺相關激勵扶持政策,共同推動落實各項工作。發改、財政、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大工作力度,加強協作配合,做到信息互通、資源共享,認真做好涉及本部門本系統的食品安全“一品一碼”全過程追溯建設有關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落實工作經費。縣財政要把食品安全“一品一碼” 全過程追溯體系建設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加強資金監管,發揮財政資金杠桿作用,推動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順利實施。各相關部門追溯平臺進行改造升級(或新建平臺),以及相關追溯設備。

      (四)加強培訓宣傳。加強追溯管理隊伍建設,建立分級培訓機制,以監管工作人員、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生產經營者、運行維護人員為對象,重點開展法律法規、政策制度、技術標準等方面的培訓,特別是各鄉(鎮)和農業、糧食、市場監管等各監管部門要積極動員生產經營者對其生產經營產品按要求賦碼并上傳追溯信息,提高相關軟硬件的應用管理能力。同時,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采取多種方式,大力宣傳食品安全“一品一碼”全過程追溯體系建設的重要意義,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營造良好氛圍。積極宣傳引導、鼓勵消費者通過門戶網站、移動終端APP自助查詢食品可追溯信息,積極維權,明白放心消費。通過發布追溯管理先進單位名單等,提升消費者對可追溯食品品牌的認知度,擴大品牌效應,增強企業守法誠信意識。

      (五)強化督查考核。縣食安辦、縣效能辦將食品安全“一品一碼”全過程追溯體系建設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評體系并負責組織實施考評,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附件:明溪縣推進食品安全“一品一碼”全過程追溯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明溪縣推進食品安全“一品一碼”全過程

      追溯體系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林建忠(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林  櫟(縣政府辦副主任科員)

      黃云明(縣市場監管局局長)

      成  員:陳仁財(縣農業局副局長)

      張揚偉(縣財政局副局長)

      劉壽強(縣糧食局副局長)

      張運峰(縣衛計局副局長)

      劉秀英(縣經信局副局長)

      林報運(縣林業局副局長)

      溫耿暉(縣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楊建新(縣數字辦主任)

      鄧德華(縣政府法制辦科員)

      章  煒(雪峰鎮武裝部長)

      蘇榮斌(城關鄉副書記)

      黃林超(瀚仙鎮武裝部長)

      丁紹文(胡坊鎮副鎮長)

      涂 瑞(沙溪鄉副鄉長)

      曾繁堯(夏陽鄉副鄉長)

      陳首記(蓋洋鎮武裝部長)

      李旺根(夏坊鄉副鄉長)

      張七金(楓溪鄉副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市場監管局,辦公室主任由溫耿暉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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