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號:SM04116-1000-2023-00007
- 備注/文號:明總醫〔2023〕136號
- 發布機構:縣衛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16
為進一步加強專業技術隊伍建設,促進明溪縣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根據《中共三明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三明市公立醫院機構編制備案制管理辦法〉的通知》(明委編〔2020〕31號)《三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明人發〔2012〕33號)及《中共明溪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明溪縣公立醫院機構編制備案制管理辦法〉的通知》(明委編〔2023〕4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專業工作人員6名,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崗位
縣總醫院5名,縣中醫院1名。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遵守紀律、品行端正、熱愛衛生事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
3.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資格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4.年齡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 (在199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間出生);
5.2023屆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取得的時間截至2023年9月30日(往屆生應在招聘當日取得)。規定期限內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或不符合相關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崗位具體要求詳見《2023年明溪縣總醫院專項招聘緊缺急需專業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二)不得報考或取消聘用資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以及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因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4.按有關規定或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要求的服務年限未滿的人員;
5.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人員;
6.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且尚未履行義務的人員;
7.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8.普通高等院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
9.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三、招聘時間、地點
時間:11月11日(周六)9:00-17:30
地點:江西中醫藥大學灣里校區第一田徑場。
其他招聘時間、地點視情況另定。
四、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面試、組織考察(含體檢、協審等)的方式進行。組織考察在2023年11月-12月期間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五、聘用
經組織考察(含體檢、協審等)合格,且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入編手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員享受明溪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待遇。
六、其他有關事項
1.本次招聘使用《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3年)》(以下簡稱《專業指導目錄》)進行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應聘者可以通過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查詢。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崗位,應聘者所學專業應與《專業指導目錄》中“××類”所列的某一專業一致;取得雙學歷(位)的應聘人員(含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官網可查詢到的輔修專業),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任一學歷(位)報考(有學位要求的,其學歷、學位均須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對應);應聘者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名稱為準。
2.應聘者應隨帶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書查詢結果》原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張,并填寫上交《明溪縣事業單位專項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一份。
3.被聘用人員在我縣服務期滿五年(不含規培期)后方可參加異地公務員、事業單位考試或申請調離我縣。被聘用人員原則上必須在我縣服務滿五年(不含規培期)后,方可提出解聘申請。
附件:1.明溪縣事業單位專項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2023年明溪縣總醫院專項招聘緊缺急需專業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咨詢電話:0598-2861062(明溪縣衛健局辦公室)
0598-2866738(明溪縣總醫院人事科)
監督電話:0598-2813145(駐縣政府辦紀檢監察組)
中共明溪縣委編辦 明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明溪縣衛生健康局 明溪縣總醫院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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