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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號:SM04101-0200-2024-00016
    • 備注/文號:明政辦規〔2024〕10號
    • 發布機構:縣政府辦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05
    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明溪縣專利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來源: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時間:2024-12-13 15:29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部門:

      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將《明溪縣專利獎勵資金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2月5日

     ?。?/span>此件主動公開

      明溪縣專利獎勵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及《國務院關于印發“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的通知》(國發〔2021〕20號)精神,深入實施專利質量提升工程,鼓勵發明創造和專利技術成果轉化,全面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充分發揮專利資金使用效率,引導企業加強自主核心技術研發,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通知》(國知發保字〔2021〕1號)及《福建省知識產權發展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三明市知識產權發展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專利獎勵資金的主要用途是:鼓勵發明創造、技術成果轉化、發明專利維護及專利項目申報。本辦法所指的專利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兩種專利。

      第三條 專利獎勵資金納入縣財政年度預算。

      第四條 專利獎勵工作遵循“自愿申請、不重復獎勵”的原則。

      第五條 屬于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規范專利申請行為的若干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第75號令)所列的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獲得的專利不予獎勵。

      第六條 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或被列入知識產權(專利)領域嚴重失信名單、經營異常名錄(異常標注)和存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的市場監管部門行政處罰等相關失信信息(已信用修復或移除的除外)的不予獎勵。

      第二章  獎勵的范圍、標準

      第七條 獎勵范圍及標準:

     ?。ㄒ唬@麢噘|押融資登記獎勵。對新增的以發明專利進行專利權質押融資登記,金額2000萬元及以下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00元;金額2000萬元以上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萬元。對新增的以非發明專利進行專利權質押融資登記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00元。同一主體每年僅獎勵一次。

     ?。ǘ@D移轉化運用獎勵。以轉化實施為目的,通過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方式,從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省內外企業獲取專利技術(交易雙方應不相隸屬且非管理),且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完成專利權轉讓或許可合同備案等手續的,每件專利獎勵1000元,同一主體每年最高不超過1萬元。

      企事業單位、個人等將超過十年的有效發明專利通過開放許可將專利許可給中小微企業,并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完成備案的,每件專利獎勵1000元,同一主體每年最高不超過1萬元。

      (三)專利密集型產品認定獎勵。參與專利密集型產品認定,并獲得當年度專利密集型產品認定證書的,一件獎勵2000元。

      以上獎勵均可與上級獎勵疊加。

      第八條 申請條件:

      (一)專利權權屬明確,無權屬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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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授權專利有多個專利權人的由第一專利權人提出獎勵申請。

      第三章  申報程序與受理

      第九條 申請授權專利獎勵的單位或個人,應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交驗如下材料:

     ?。ㄒ唬睹飨h專利獎勵申請表》(見附件);

     ?。ǘ@C書復印件;

     ?。ㄈ@芗彤a品認定證書復印件;

     ?。ㄋ模@D讓、許可等需提交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證明復印件;

     ?。ㄎ澹@麢噘|押的需提交《專利權質押登記通知書》復印件;

      (六)專利權人有效證明或身份證復印件(專利權人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

     ?。ㄆ撸┪兴宿k理獎勵申請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

      第十條申請專利獎勵的單位或個人,應在當年度4月1日至5月31日前(遇不可抗力可適當延長申報時間)辦理上一年度專利獎勵申報手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獎勵。

      第四章  資金使用與管理

      第十一條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符合獎勵發放條件的,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提出獎勵資金分配方案,送縣財政局審核,報縣政府同意后,將獎勵資金撥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負責發放。

      第十二條 申請專利獎勵必須提供真實的材料和憑證。對重復申請獎勵、提供虛假材料、采取非正常專利申請等不正當行為騙取或套取獎勵資金的,一經發現將追回獎勵資金,納入不良信用記錄;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執行期滿后自動終止。2024年1月1日至本辦法印發前已獲得以上專利獎勵項目的,依本辦法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國家有關政策執行。此前相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本《辦法》執行。

      附件:明溪縣專利獎勵申請表

    政策解讀(文字):《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明溪縣專利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政策解讀(圖片):《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明溪縣專利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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