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公證(擔保委托)
事項名稱:委托公證(擔保委托)
申報材料:根據具體委托事項提供材料。
辦理流程:
第一步:當事人通過電話咨詢明溪縣政務中心公證窗口(0598-2816465、0598-2866469);
第二步:委托代理人將申報材料送至明溪縣政務中心公證窗口;
第三步:公證員與當事人電話溝通,確定公證文書內容,指導遠程視頻公證操作方法,約定視頻公證時間;
第四步:公證員與當事人按約定時間開展遠程視頻公證,出具《公證書》。
辦理時限:即辦。
備注:三明華人華僑均可辦理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